增、减、补、换发证照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遗失或者毁坏的。
2.因业务需要增加或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的。
办理流程
1、【预约】,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
2、【取号】,凭预约人身份证原件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取号;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5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市场监管局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准;
5、【打照】,根据审批内容,市场监管局打印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核准通知书;
6、【领照】,委托代理人根据之前预约的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代表处登记证等)正副本及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