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申请人签字盖章);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场地文件);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场地平面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提交);
食品类别申报表。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所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