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内资公司注册资本
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市全市范围内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1日起,广东全省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下面对比商事改革前后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商事改革前:注册内资公司是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对于普通的有限公司(不需特殊资质审批),原公司法规定股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注册资本需要至少3万元,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个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10万元。特殊行业有特殊规定的,根据公司行业性质不同,注册资本也不尽相同。
商事改革后:工商部门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管理最大的亮点就是"无需递交验资报告",取消了“实收资本”登记项目,工商局(商事登记机关)不再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资金,仅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申请人申办设立登记手续时,如资金不到位,允许"零首付",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全体股东认缴的资本总额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会直接登记在营业执照上(如下图)。如果是需要申请行业资质审批的,还是需要根据行业性质的不同来确定最低注册资本金额以及是否需要出具验资报告。
新版的营业执照只有“注册资本”登记项,取消了“实收资本”登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