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分公司设立的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设立分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作者:「安博」
发表于:2021-03-02
浏览: 次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设立分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