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博专注广州南沙自贸区营业执照办理、快速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等,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我的位置:

“守合同重信用”的定义和性质

作者:「安博」

发表于:2021-03-01 15:10:06

浏览:

公示活动的定义和性质

            定义: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 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下称“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为。      

          性质: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公示活动,有利于宣传企业诚信守约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当 前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对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示活动采取自愿参与原则。工商部门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禁止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活动收费或变相收费。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是企业已上网公示的证明。其样式由省工商局制定,附二维码扫描查看企业公示情况,样式统一。公示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制作牌匾。申请制作的,须在正式公 示后方可制作,相关费用由公示企业直接向牌匾制作企业支付。